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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凯发k8国际蓉欧实业有限公司油品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

  一、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法律服务合同第5.1条:

  (一)“诉讼代理合同签订后支付5万元”修改如下:“乙方协助甲方收集财产线索,若成功保全到被告不少于诉讼标的【70%】的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否则仅根据实际保全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占诉讼标的金额的实际比例在5万元额度内等比例支付”。

  (二)甲方收到一审裁判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文书)后支付*万元,修改为“甲方收到一审裁判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文书)后支付总费用50%(扣除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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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22日